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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到選舉季,候選人最常問的問題之一就是:「發東西給選民,會不會被告賄選?」這個問題非常重要,因為一不小心越線,輕則被檢舉、重則當選無效甚至吃上官司。
但另一方面,完全不發任何東西也不現實——競選小物是拉近與選民距離的重要工具,合法的文宣品發放是每個候選人的基本權利。關鍵在於:你要知道紅線在哪裡。
免責聲明:本文僅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建議。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不同,實際法律問題請諮詢專業律師。本文引用之法條及判例僅供參考,以最新公布之法律條文為準。
一、選罷法第 99 條白話解讀
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 99 條是規範選舉賄賂行為的核心條文。我們用白話來解讀:
法條原文(簡化版)
「對於有投票權之人,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,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白話翻譯
簡單來說,賄選的構成要件有三個,缺一不可:
- 對象:有投票權的人(也就是你選區的選民)
- 行為:給予金錢、物品或其他利益
- 目的:要求對方投票給你(或不投給別人)
第三點是最關鍵的——如果你給東西的同時有「約定投票意向」的行為,那就可能構成賄選。但如果只是單純的文宣品發放、沒有附帶投票條件,性質就不同。
二、合法 vs 違法的界線在哪?
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賄選時,通常會綜合考量以下幾個因素:
物品的經濟價值
這是最直觀的判斷標準。法院認為,如果物品價值極低,「社會通念上不足以動搖選民之投票意向」,就不太可能構成賄賂。
- 低風險:單價 $30 以下的日常小物(筆、扇子、面紙等)
- 中風險:單價 $30-$100 的生活用品(毛巾、環保杯等)
- 高風險:單價 $100 以上的禮品(禮盒、電器等)
- 極高風險:現金、禮券、超商儲值卡等可兌換現金的物品
實務建議:單價控制在 $30 以下是目前業界普遍認為的安全線。這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金額,而是根據過往判例歸納出的經驗值。
發放的方式與場合
同樣的東西,不同的發放方式,法律評價可能完全不同:
| 發放方式 | 風險程度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公開場合不特定對象 | 低 | 掃街時發給路過民眾,不指定對象 |
| 競選活動現場發放 | 低 | 造勢場合發給到場民眾 |
| 挨家挨戶拜訪送禮 | 中 | 特定對象 + 私下場合,容易被質疑 |
| 透過樁腳轉送 | 高 | 有組織性的發放,容易被認定有對價關係 |
| 附帶投票條件 | 極高 | 「拜託投X號」+ 送東西 = 最典型的賄選 |
物品是否具有「文宣」性質
如果物品本身就是競選文宣品——上面印有候選人姓名、號次、政見等資訊——法院通常會認為這是正常的競選活動,而非賄賂。因為:
- 文宣品的主要功能是「傳遞資訊」而非「提供利益」
- 印有候選人資訊的物品,經濟價值被視為較低(因為不太可能轉售)
- 這是選舉活動的常見形式,屬於政治表達自由的範疇
這就是為什麼客製印刷的競選小物比「現成禮品」安全得多——一支印了你名字的廣告筆,法律上很難被認定為賄賂。
三、法院判例分析
以下整理幾個常見的判例類型,幫助你理解法院的判斷邏輯:
案例類型一:廣告筆、扇子等文宣品 → 通常不構成賄選
法院認為,印有候選人資訊的廣告筆、團扇等物品,單價低廉且具有文宣性質,屬於正常競選活動。在公開場合發放給不特定對象,難以認定有對價關係。
判斷關鍵:物品上有候選人資訊 + 單價低 + 公開發放 + 不特定對象 = 合法文宣
案例類型二:日用品搭配拜票 → 視情況而定
如果候選人在拜票時贈送沒有印刷候選人資訊的日用品(如洗衣精、食用油),且在過程中明確請求投票,法院可能認定構成賄選。但如果物品上印有候選人資訊,且金額很低,則可能被認為是文宣品。
判斷關鍵:沒有候選人標誌 + 有一定價值 + 私下場合 + 明示投票意向 = 風險較高
案例類型三:餐會/旅遊/現金 → 幾乎一定構成賄選
提供免費餐會、招待旅遊、發放現金或禮券等高價值利益,即使沒有明確說「投給我」,法院通常會從整體情況推定有對價關係。
判斷關鍵:高經濟價值 + 可兌現 + 特定對象 = 幾乎一定違法
四、$30 安全線的實務建議
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「幾塊錢以下就不算賄選」,但根據過往判例和實務經驗,業界普遍認為 $30 以下的文宣品是相對安全的。以下是符合這個預算的推薦品項:
$10 以下——大量發放首選
- 彩虹廣告筆($6/支)——最經典的競選文宣品,人手一支
- 手搖小圓扇($6/把)——夏天掃街神器,即拿即用
- 摺疊削皮刀($6/支)——菜市場拜票,婆婆媽媽最愛
- 伸縮捲尺($9/個)——實用小工具,家家戶戶都用得到
- 超薄砧板($9/個)——廚房好物,主婦族群好感度高
$10-$30——質感升級款
- 獨角獸扇子筆($10/支)——一物兩用,話題性強
- 小圓鏡($10/個)——女性選民的隨身小物
- 糖果色中性筆($15/支)——書寫質感好,上班族最愛
- 折疊環保購物袋($24/個)——超實用,買菜購物天天帶
- LED 感應燈($24/個)——放家裡天天看到你的名字
- 12 色彩鉛($24/盒)——親子活動發放,家長小孩都喜歡
$30 以上——謹慎使用
超過 $30 的品項不是不能用,但建議:
- 確保物品上有明顯的候選人資訊(姓名、號次)
- 在公開場合發放,不要私下送
- 避免搭配任何投票請求的話語
- 保留採購證明和發放紀錄
例如 PP 塑膠廣告團扇($39)、感應卡保護套($33) 等,如果印上候選人資訊並在造勢活動公開發放,通常仍在合理範圍內。
五、候選人必知的 Do & Don't
Do(安全做法)
- 所有贈品都印上候選人姓名、號次等競選標誌
- 在公開場合發放給不特定對象
- 以「文宣品」而非「禮物」的角度定位你的贈品
- 保留所有採購單據(品項、數量、單價、廠商資訊)
- 控制單品預算在 $30 以下
- 選擇實用但價值不高的日常小物
- 志工發放時說「請多指教」而非「拜託投X號」
Don't(危險做法)
- 發放現金、禮券、超商儲值卡等可兌現物品
- 提供免費餐會、旅遊等高價值招待
- 透過樁腳以「一人一份」方式針對特定選民發放
- 在物品上沒有任何候選人標誌
- 發放時附帶明示或暗示的投票請求
- 發放高單價禮品(如家電、高級食品禮盒)
- 在投票日前夕加大贈品價值或密集發放
六、常見問題 FAQ
Q1:發廣告筆給選民算賄選嗎?
如果廣告筆上印有候選人姓名號次、在公開場合發放、單價 $30 以下、沒有附帶投票條件,根據過往判例,通常不會被認定為賄選。廣告筆是最安全的競選文宣品之一。
Q2:在菜市場發扇子會有問題嗎?
在菜市場這種公開場合,對不特定的路過民眾發放印有候選人資訊的扇子,屬於常見的競選活動形式,風險很低。但注意不要搭配「拜託投給我」之類的話語。
Q3:組合包怎麼算?三樣加起來超過 $30 可以嗎?
這是一個灰色地帶。保守建議是「整組」的總價不要超過 $30。如果真的想發組合包,建議每個品項分開發放(例如掃街時發筆,活動時發扇子),而非裝成一袋一起給。
Q4:可以在社群媒體上辦抽獎送禮嗎?
線上活動的法律風險相對較低,因為難以認定有「約定投票」的對價關係。但仍建議獎品以低價文宣品為主,避免送高價禮品引起不必要的爭議。抽獎活動本身也要注意是否違反其他法規(如公平交易法的促銷活動規範)。
Q5:競選總部開放民眾自取文宣品,算發放嗎?
競選總部是候選人的公開競選場所,民眾自行前來索取文宣品,是最沒有爭議的方式。建議在競選總部設一個「文宣品自取區」,放置廣告筆、扇子等品項,民眾有需要就自己拿。
Q6:被對手檢舉怎麼辦?
選舉期間互相檢舉是常態,不必過度恐慌。重要的是平時就做好準備:
- 保留完整的採購單據和出貨紀錄
- 文宣品上的候選人資訊要清楚
- 發放過程有照片或影片紀錄更佳
- 事先諮詢選務律師,了解自己選區的實務標準
七、合規採購 Checklist
在採購競選小物之前,用以下清單自我檢核:
- ☑ 每件物品單價是否在 $30 以下?
- ☑ 物品上是否印有候選人姓名、號次?
- ☑ 是否在公開場合發放給不特定對象?
- ☑ 是否保留完整的採購單據?
- ☑ 發放時是否避免明示投票請求?
- ☑ 是否避免使用現金、禮券等可兌現物品?
- ☑ 是否諮詢過法律顧問或選務律師?
如果以上全部勾選,你的競選文宣品發放基本上是在安全範圍內的。
八、安全預算內的推薦品項總整理
最後,我們整理一份「$30 以下安全清單」,所有品項都可以客製印刷候選人資訊:
| 品項 | 單價 | 適合場景 | 安全等級 |
|---|---|---|---|
| 彩虹廣告筆 | $6 | 全場合通用 | 極安全 |
| 手搖小圓扇 | $6 | 夏季掃街 | 極安全 |
| 摺疊削皮刀 | $6 | 菜市場拜票 | 極安全 |
| 伸縮捲尺 | $9 | 社區活動 | 極安全 |
| 獨角獸扇子筆 | $10 | 親子活動 | 安全 |
| 糖果色中性筆 | $15 | 商圈座談 | 安全 |
| 折疊環保購物袋 | $24 | 菜市場、超市 | 安全 |
| 12 色彩鉛 | $24 | 校園、親子 | 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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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最後更新:2026 年 4 月。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有關選舉法規的具體問題,請諮詢專業律師或向各地選舉委員會查詢。法條內容以立法院最新公布版本為準。